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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江县“露天法庭”搬进农家小院 诉讼生产两不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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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05-08 09:37:20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肩扛国徽走在山间小路,简易法庭开进农家小院”,这已成为近年来台江县法院巡回审理案件的一道道美丽风景线。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如火如荼之际,台江县人民法院依托“能动司法·创建和谐乡村”平台,继续大力开展巡回审判,把法庭搬到田间地头、搬到农家小院。

  近日,台江县方召乡交汪下村热闹起来,一起非法持有枪支案正式开庭。这是一个简易的露天法庭,从村民家里搬出几张桌子和凳子,挂上国徽,扯起横幅,就是全部布置了。30余名村民前来旁听这起轻微刑事案件的诉讼庭审过程。

  被告人邰某某擅自持有一支火枪用于狩猎。一天,张某某到方召乡交汪下村邰某某家看鸟时发现邰某某家堂屋放有一支火药枪,在不知该火药枪已上膛的情况下顺手拿起该枪来观看,随即火药枪被击发,将屋外的杨某某等四人打伤,后四人被送至台江县人民医院治疗。经法庭审理认为,被告人邰某某不符合配备、配置枪支条件,违反枪支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擅自持有枪支,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犯罪。鉴于邰某某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可从轻审判,判处邰某某有期徒刑一年,缓期两年执行。

  宣判后,旁听的村干心有余悸地说:“台江是个少数民族聚居县,民间习俗古朴,老百姓非法持有枪支用于打猎一定程度上存在,人民法院到村里审案子,真的给我们老百姓上了一堂生动的法制教育课,今后一定配合公安部门,动员群众主动上缴枪支,避免类似案件发生” 。

  今年以来,台江法院“露天法庭”进村入户就地审理民商、轻微刑事案件64件,不仅促进案件当事人和好如初,减轻当事人诉累,对全县和谐乡村建设也具有很好的推动作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张永忠)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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