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11月13日,麻江县制定出台《关于重申领导干部外出报告和会议纪律的通知》,通知明确,领导干部外出先斩后奏被视为旷工。
《通知》规定,全县各级领导干部因公、因私离开县境内外出必须严格执行报告制度,外出者必须按照规定分别向单位主要领导、县委政府分管或者主要领导报告获准后方可外出,特别是县级领导干部、各乡镇党政主要领导和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外出3天及3天以上,必须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批准。
对在外出前未事先报告,先斩后奏,事后才通过电话等形式报告的,不予批准,并视为旷工;未严格执行外出报告制度,在外出期间因会议、工作任务等需要不能到位的,视为旷工,同时给予严肃的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
《通知》还对各类会议纪律作了明确的要求,对于参会但没有履行签到手续的,视为缺席;会议进行5分钟后进入会场的视为迟到,会议进行15分钟仍未到会的视为缺席,会议中途退场的视为早退。会场设置迟到席和未到席,迟到的安排坐迟到席,缺席的在未到席摆牌亮相。(程有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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