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为深入巩固“整顿医疗秩序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黎平县卫生监督局建立并实施黎平县无证行医“黑名单”制度。
黎平县卫生监督局通过日常监管、专项行动、群众举报等途径获取的辖区内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及辖区内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借义诊、免费体检等名义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便民等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单位及个人进行信息采集、备案、上报,由省卫生监督局列入全省“黑名单”数据库,并给予公布、曝光,同时将其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加强监管,一旦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对其违法违规行为给予行政处罚;对达到移送条件的非法行医人员,将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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