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锦屏县农村信用联社将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企业和个人纳入黑名单。
据介绍,今年3月,锦屏县出台《关于做好金融机构不良贷款清收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对在限期内未偿清,且未采取积极措施将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由县纪委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对有国家公职人员在限期内未偿清不良贷款,单位主要负责人未采取任何措施催收或敷衍塞责的,由县纪委、县监察局对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并通报批评;对在限期内未偿清不良贷款,且未采取积极措施将不良贷款转为正常贷款的国家公职人员(含离退休人员),由金融机构依法采取诉讼方式进行清收;对由国家公职人员进行担保,被担保人不能履行还贷义务的,由担保人依法承担连带责任,在限期内未督促被担保人偿清不良贷款的,视担保人为贷款人,由其承担全部还贷责任;对拒不履行还款义务的企业和个人,金融机构将其纳入黑名单,不再给予贷款支持,并依法采取诉讼方式进行清收。
截止目前,锦屏县农村信用社累计收回国家公职人员不良贷款25万元,清收工作初见成效。(陆显洪 陈礼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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