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马年春节期间,黎平县城乡居民纷纷赶赴集镇、商场置办年货,购买彩电、手机、摩托车,添置电冰箱、电磁炉、热水器、电脑等耐用消费品,将黎平城乡消费推向高潮,消费市场一派红火。据调查,2013年,黎平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的现金达4375元,同比增加1367元,增长45.5%;城镇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达9808元;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计可达 140941万元,同比增长14.1%。
城乡居民购买力的提高,有赖于广大城乡居民收入的大幅增长。近年来,黎平县进一步调整发展思路,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抢抓机遇,更新增收观念,转变增收方式,拓宽增收渠道,城乡经济社会得到全面发展;同时,逐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加大对城乡困难群体的救助与帮扶,城乡居民收入保持大幅度的增长。2013年,农民居民人均纯收入达5201.3元,比上年增收717.6元,增长16%,其中现金纯收入4092.7元,增长18.5%;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 18990元,增长36.9%。收入的增加,为城乡居民即期消费打下了基础。在去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现金支出的4375元中:农民购买食品支出 1144.8元、衣着消费210.9元、居住消费1305元,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30.6%、88%和17%;购买家庭设备及用品297.7元、交通通讯消费445.2元、文化教育用品消费496.5元,分别增长64.3%、64.8%和1.21倍;另外,农民用于医疗保健消费和购买其他商品的现金支出达 374.9元和100.1元,增长了84.2%和3.5倍,城乡消费市场红火可见一斑。
近些年,为激活城乡经济,繁荣城乡市场,黎平县大力发展以电力、公路交通、通讯、水利、城镇等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2013年全县新增旅游公路68.1公里、完成通村水泥路建设152公里、城区道路改造建设11.4公里,全县实现乡乡、村村通了公路,公路总里程达3919.9公里;完成2.4万户“户户通”直播卫星接收系统安装工程,乡镇驻地实现“三网合一”所有行政村实现了通讯、广播电视全覆盖;县城城区已扩大到9.5平方公里,人口达9万人,一大批超市、连锁店纷纷落户县城和主要乡镇。民生条件的改善,不仅推动了城乡居民的食品消费,也增强了居民们对家电、交通、通讯等耐用商品的购买愿望。据有关部门调查,止2013年底,仅农村居民家庭每百户就拥有洗衣机18台、电冰箱 22台、彩电24台,分别比上年增长了63.6%、83.3%和71.4%,电脑、热水器、小汽车也开始进入寻常百姓家庭。
黎平努力改善城乡消费环境,各级各部门采取措施取消限制城乡消费项目若干项,取消或降低了收费标准,降低经商准入门槛,非公有制经济得到较快的发展,2013年底全县有个体工商户和民营企业户达10400户和1008户,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19.4%和32.8%,方便了城乡居民在“家门口”的消费。有关职能部门加大城乡市场监管和打击流向农村的假冒伪劣商品力度,城乡居民“放心消费”的意识增强。各商家纷纷推出“送货上门、服务到家”的销售服务承诺,为消费市场添火加热。金融信贷部门积极开展购房、购车等个人消费贷款业务,简化消费贷款手续,提供优质服务,有效地推动了全县社会消费水平。(唐学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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