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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人保10万元 镇远交警为全体民警、协管员购买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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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12-24 15:01:0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交通民警、协警由于特殊的工作环境,意外总是难免。

  2013年1月5日,深圳南山交警大队一名交通协警在十字路口指挥交通时被一辆轿车撞飞,受伤不轻...

  2013年3月11日,山西省宁武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余庄中队依法暂扣一辆违法三轮车过程中,因三轮车刹车失灵发生交通意外造成两名协警一死一伤…

  2013年8月20日晚上,河北省石家庄市青园街范西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协警正在路口执勤时,被一辆通过该路口的轿车撞伤,造成额骨、左眼眶内壁骨折,身上多处软组织损伤…

  事故触目惊心,为更好地落实从严治警、从优待警方针政策,加大对民警、协管员在执行公务和袭警案件中的保护力度,进一步增强公安交警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解决民警、协管员的后顾之忧。12月23日,镇远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为全体民警、协管员共92人购买了人身意外伤害险。

  据介绍,当日大队与保险公司达成协议,购买的意外伤害保险包括了执法人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险和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两种保险。在两险种保险期限内,民警、协管员因执法造成意外身故、伤残的,最高可获得10万元赔偿,附加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最高可获得2万元赔偿。

  据了解,近年来大队始终把关心爱护民警的身心健康作为从优待警的主要内容来抓,认真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在积极开展好民警、协管员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购买工作的同时,还制定落实了民警、协管员救助、伤病慰问、定期体检、子女升学等慰问机制。这些举措自出台实施以来,让民警、协管员感受到了大队的关怀和温暖,努力营造和谐温暖的工作环境,不断增强以单位为家,以单位为荣的归属感和荣誉感。(龙冠宇)

责任编辑:杨萌【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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