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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平发布通告保护古树 村民与国家机关都要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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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4-12-07 11:06:21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近日,黄平县政府发布通告,要求全县范围内从普通村民到国家相关的机关单位,都要加大力度,保护好古大珍稀树木,杜绝非法采伐、倒卖、移植古大珍稀树木的行为,以保护好全县的生态环境。

  黄平县政府的通告明确,古大珍稀树木生长在村民的责任山林内,由村民负责看管;古大珍稀树种生长在村寨、行政村集体林地内的,由村委会负责看管。而生长在国有林区的古大珍稀树木,则由林业部门负责管护,不论是村民、村委会还是国家机关,未经林业部门审批,均不能采伐、买卖和移植这些古大珍稀树木,否则将受到严厉的处罚。

  黄平县要求全县各乡镇对辖区的古大珍稀树木进行摸底普查,然后制作成纸质和电子两类档案,这样可全面掌握县域内珍稀林木资源情况,更便于开展保护工作。

  据了解,大树是指胸径100厘米以上的树木,古树是指树龄在100年以上的树木,其中树龄为100年至300年的为三级保护,树龄在300年至500年为二级保护,树龄在500年以上为一级保护。珍稀树木,指由省级以上林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部门确定的具有重大历史纪念意义、科学研究价值或者年代久远的古树名木、国家禁止、限制出口的珍贵树木以及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名录的树木。黄平县境内的珍稀树木有闽楠、榉木、伞花木、楠木、红豆树等。(杨戴彰)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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