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黄平县紧紧围绕“提振精神、提高能力、提升效率、提增服务”的效能建设主题,按照中央、省、州、县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的安排部署,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力措施,连出“五张牌”,加大效能建设工作力度,努力在全县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成立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县直机关各单位结合实际制定实施办法,相应成立组织领导机构,指定至少2人具体负责任务的录入、报告本单位效能建设电子平台管理等事项。县财政设立专项奖励基金,对“标兵岗位”给予奖励,激励全县上下干事创业、奋勇争先。
严格监督检查。县效能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督查组,由县效能建设办会同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制定具体督查方案,采取联合巡查、专项督查和暗访等方式,开展定期和不定期的督查工作,对任务落后于序时进度要求的单位、岗位予以重点督查。
注重成果运用。效能建设年考评中,对年度排名前3名的责任岗位,评定为“标兵岗位”,该岗位负责人年度考核评定为优秀等次;连续两年年度排名前3名的,岗位负责人列为优先提拔对象。
加强问责问效。对年度排名后3名的责任岗位,按《黄平县机关工作人员作风效能问题处理暂行办法(试行)》对岗位负责人及分管领导进行问责或新闻曝光处理;责任岗位连续两年排名后3名的,给予岗位责任人离岗学习、调离岗位处理,给予分管领导调整职务处理。
营造浓厚氛围。县效能建设办要在县效能建设电子平台上建立网民满意度评价体系,广泛征求和听取群众意见。县委宣传部要利用县内外各种主流媒体,广泛宣传效能建设的重要意义、有效做法和取得的成效,大力宣传效能建设的先进典型,及时曝光负面案例和群众投诉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激发县直机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参加活动的主动性,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吴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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