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明确,津贴补助对象为全县公会会员10人以上的非公有制企业在职优秀工会主席。
文件规定,参加优秀工会主席评选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所在非公有制企业开工投产一年内依法成立工会组织,缴纳公会经费,企业生产正常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工会工作,密切联系群众;建立健全工会委员,职工入会率达到95%以上;督促企业与职工按时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职工权益;合理反映职工诉求,积极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活动;企业每年开展劳动竞赛和文体活动一次以上;规范公会工作台帐,及时完成上级工会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为确保此项工作稳步开展,从江总工会成立了非公有制企业优秀工会主席考核评审领导小组,从今年起每年评选一次,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优秀工会主席每月可享受100元的津贴补助,并推荐参加上一级工会组织开展的“劳动模范”、“工人先锋号”等荣誉评选的人选。
据悉,从江县对非公有制企业优秀工会主席给予津贴补助,在贵州黔东南州是第一个县。(梁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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