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30日,从江县刚边司法所成功调解一起小两口非法同居闹“离婚”案。
据介绍,当事双方均为达到法定婚龄,2013年12月在双方父母的包办下操办婚事,双方没有感情基础,事后女方怀孕,男方家又抛弃了她,无奈之下女方到司法所“上访”。
在接到女方来访之后,刚边司法所立即与男方取得联系,告知其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并督促其在3天内到刚边司法所处理此事。
5月30日,司法所主持双方进行调解,根据《婚姻法》、《计划生育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讲解了相关法律责任和义务,同时做好双方思想工作,促使双方当事人在互谅互让的原则下自愿签订了协议,协议明确了:双方当事人自愿解除同居关系;女方必须在协议之日起3日内到从江县妇幼保健站做终止妊娠手术;在此期间,男方必须全程陪护,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男方承担,待手术结束后给予女方一个月生活补助费、营养费2000 元。
至此,一起农村未达法定婚龄的纠纷案件圆满解决。(邓江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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