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5月6 日,剑河县消费者协会成功调解一起快递手机丢失消费纠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2000元。
4月30日,剑河县消费者协会接到消费者胡女士电话投诉,称其于2013年12月26日,通过剑河县一快递公司寄出一部新购的苹果5手机,价值5899元,在快递途中丢失。其曾多次与快递公司协商赔偿,但快递公司最高只同意赔付800元或在其公司免2000元快递费寄件,胡女士不同意,请求消费者协会帮助调解。该协会接到消费者投诉后,及时派人着手调解。经查,消费者反映手机快递丢失情况属实,但快递详情单内没有填写内件名,也没有进行保价,快递工作人员收件查验时确认是一部手机,但没有查验手机的品牌型号。为解决这起消费纠纷,剑河县消费者协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调解人员的耐心劝说下,双方达成了协议,快递公司同意赔付消费者损失2000元。(万英 杨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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