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镇远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拓展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村务监督工作,为确保工作有序开展,镇远县积极探索村级纪检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合二为一”任用管理制度,使村级纪检监督人员更大胆、更有效地发挥监督职能作用。
一是确定候选人条件,选齐配强村级纪检监督人员。根据相关文件要求,镇远县纪委监察局印发了《关于选齐配强村级纪检监督人员的通知》,确定了选齐配强村级纪检员与监督委员会主任“合二为一”人选的条件和产生程序。
二是明确职责权限,确保工作有头绪。村级纪检员与村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合二为一”后独立行使监督权,负责村民民主理财、监督村务公开等制度的落实,对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是提出工作要求,确保履职到位。要求各乡镇精心组织,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规范运行,强化检查,严格考核。确保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更上新台阶。(罗科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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