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探索农村集体资金监督管理新路子, 天柱县多部门联合发出通知,并作出明确规定,有效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广大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全面推进村级财务对公账户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从源头上扎实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该县纪检监察、财政等部门联合发出通知,明确规定:取消属于村级集体经济的所有存折,只开设一个对公账户;规范村级会计业务管理,按照会计制度规定,按时报账、做账,做到“九统一”,即:统一记账方法、统一会计科目、统一记账凭证、统一会计账簿、统一会计报表、统一票据管理、统一银行账户、统一财务制度、统一资产管理;建立民主理财小组,明确民主理财小组的职权范围; 加强村级内部管理,理顺会计、出纳人员的工作职责;重大支出事项须经村民理财小组和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每季度必须进行一次财务公开。 (补丕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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