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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平:大稼乡创新村级财务管理 实行村财乡管村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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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4-12 14:48:40  来源: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财务管理,推进“纠风惠民”工作开展和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确保村级资金合理利用,维护群众利益,黎平县大稼乡多措并举改革村级财务管理。

  该乡对国家、县乡转移支付到村的干部补助、公务费、项目专款和村集体资产转让收入等村级资金,均实行“乡管村用”制度,由乡财政分村建立会计帐,统一审核、统一建档,做到村财帐目吻合、清楚、易查。对于村级使用的财务,将按年度逐月核拨销帐,年终结算。

  明确各村会计为报帐员,当财务事项发生时,经手人必须取得有效原始凭证,注明其用途,由村主任、支书或两人共同审核后到乡财政所报账。较大支出交民主理财小组审核或村集体研究同意并签字盖章后,由会计人员审核记帐,在月末持记好帐的票据到乡财政所核销。

  严格执行财务审批制度,重点对村干部任期、离任、村级债务、农村“一事一议”、村公务费、土地及林业收支等方面经费进行审计,及时公开审计结果。

  月末、季末财务报账后,及时将财务收支情况在村务公开栏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对群众提出的财务疑问,村务监督委员会第一时间督促村两委给予解答,并将结果向群众公布,提高群众对村财务管理的满意度。(杨理显 石文渊)

责任编辑:陶明霞【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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