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9日,三穗县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接受县烟草专卖局移交的卷烟黄果树7.7条、盖红梅0.9条、红河1.2条,价值559元。
根据该县烟草专卖局举报线索,2013年9月12日经检大队执法人员来到经营现场进行调查,在找不到当事人的情况下,10月9日再次来到现场进行调查。当事人杨某某,在三穗县雪洞镇农贸市场内租用店铺经营副食,并在没有无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先后从竹平、三穗、雪洞个体户手中进购香烟并在自己的经营店内销售,被烟草专卖局依法进行登记,此种行为已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目前此案在进一步调查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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