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0日,经雷山县人民政府同意《西江千户苗寨贯彻落实<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民族文化村寨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试行)》今起执行。
据介绍,随着西江旅游业的不断发展,西江千户苗寨的规划、保护、管理等问题就显得日益突出。将西江千户苗寨保护范围划分为核心保护区、风貌控制区、风貌协调区。由该县人民政府对西江千户苗寨的各级保护区域设立永久性标志。
该《办法》共7条46款,其中就西江千户苗寨的规划、保护、建设、管理等问题做了明确的规定。(吴耶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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