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锦屏警方抓获一25年前伙同他人抢劫500元钱,后畏罪潜逃,亡命天涯的男子。
1988年7月17日晚10时许,年仅22岁的粟某某邀约徐某某、李某某两人持刀,在锦屏县铜鼓镇抢劫湖南省隆回县陈某某等人现金500余元。案发后,粟某某的同案人徐某某、李某某两人先后被锦屏警方抓获并被追究刑事责任。粟某某畏罪潜逃,但锦屏警方从未放弃过对粟某某的抓捕工作。近来,锦屏警方通过开展“雷霆行动”,摸排到了粟某某藏匿于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走马岭四大队的线索,并于 8月12日,在武汉市东西湖区公安分局协助下,将粟某某抓获。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粟某某(男,现年47岁,贵州省锦屏县铜鼓镇铜鼓村二组人)对1988年7月17日,邀约徐某某、李某某持刀抢劫陈某某等人现金500余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同时坦述了自己25年来一直过着东躲西藏的“非人”生活的过程。
目前,犯罪嫌疑人粟某某已于8月14日,被锦屏警方押回贵州省锦屏县,案件在进一步审理中。(刘芳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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