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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屏县“1+1”法律援助志愿者为当事人挽回重大经济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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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3-06-25 10:16:08  来源:  

  近日,锦屏县敦寨司法所法律援助志愿者通过法律工作为一当事人杨某追回一套房产,挽回了重大经济损失。

  2012年11月,敦寨镇敦寨村村民杨某匆匆来到敦寨司法所,称自有的一栋老式木房未经其授权被儿子以7.8万元的价格出售,尚未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请求法律援助。司法所通过调查,证实其所说属实,且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立足于为民排忧解难、化解社会矛盾,即办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交由“1+1”法律援助志愿者王增林同志办理该案,及时将购房者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2013 年6月,该民事案件开庭审理。庭审过程中,法律援助志愿者根据《物权法》、《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围绕合同效力、房屋所有权问题、共有关系、物权变动登记要件主义等多个方面为当事人据理力争,并得到法院的认可。最后,通过当庭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庭履行,因原告儿子存在缔约过失责任,由杨某代为一次性补给被告十万元(含房屋交易款),被告放弃购房。

  据相关人员估算,本案争议房屋的市场价值在二十六万人民币以上,该法律援助案件至少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十六万元。同时,本案以调解方式结案不仅有效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且较好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龙晶梅 王增林)

责任编辑:凌忠云【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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