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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残 从江县司法局法律援助获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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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2-05-25 11:05:38  来源:  

 


 

  家住高增乡朝里村的杨某2011年11月17日在从江青云桥往高增方向500米处不幸发生了交通事故,导致其双脚严重骨折,先后到县医院及柳州军区医院住院治疗,但由于家庭经济十分困难无力继续支付昂贵医疗费,于2012年1月10日被迫出院回家休养。由于缺乏对法律知识的了解,杨某与肇事司机始终无法就医疗费及后续治疗费等达成一致意见,在无助的情况下,杨某曾想以上访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该司法局在开展送法进村活动中,工作人员在得知杨某的案情后,建议其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并指派具有丰富办案经验的律师为杨某提供免费法律帮助。通过承办律师的努力工作,目前该案已经从江县人民法院审理结束,肇事司机最终与杨某达成了赔偿协议,并兑现了杨某部分赔偿款,从而给杨某带来了希望。

  为了让更多的基层群众了解法律援助,享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该局积极开展“法律八进”活动,将法律援助延伸到乡镇基层,延伸到农民工、妇女儿童、残疾人等困难人群,让更多的弱势群体享受到法制阳光的温暖。(梁国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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