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控制违法生育现象的发生,切实稳定低生育水平,黄平县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力度,取得了显著成绩。
一是加大政策宣传。充分利用媒体大力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法》、《贵州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等计生法律法规的宣传,广泛宣传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意义,增强群众对征收社会抚养费的新认识,提高群众主动缴纳社会抚养费的积极性。
二是强化业务培训。组织做好县、乡镇、村三级干部业务培训,提高干部相关法律知识水平和业务水平,熟练掌握征收社会抚养费工作程序。在办理社会抚养费征收案件中,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定性准确,按标准征收。
三是严格依法行政。对一次性缴纳社会抚养费确实有困难的家庭,按规定签订分期缴纳合同;对无故逾期不缴纳的,加收滞纳金,并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以表明计生工作的鲜明态度,澄清部分育龄群众对计生工作的误解,维护计生法律尊严和生育秩序。
自2012年10月1日以来,该县已征收社会抚养费586人,金额674.01万元,其中法院强制执行4人,金额8.2万元,极大地震撼了违法生育当事人,起到了征收一个教育一片的效果,使计生政策得到了不折不扣的落实,推动了该县人口计生工作健康发展。(杨 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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