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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穗营业员疏忽  一储户“得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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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5-14 09:33:44  来源:金阳时讯-贵阳晚报  

 

    日前,三穗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不当得利案件。通过诉讼调解,被告潘某返还原告三穗县邮政局不当得利4500元,邮政局拿出人民币300元酬谢被告。

 

    据介绍,今年3月30日,被告潘某前往三穗县邮政局营业厅办理存款业务,由于营业员一时疏忽,错将存款500元当成5000元输入潘某的储蓄卡上。

 

    邮政局发现问题后,派人找到潘某,请求对方返还多得的4500元未果,于是将潘某告上法庭。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后认为,潘某的不当得利事实成立,经调解双方达成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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