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榕江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禹宁不作为问题
2019年至2021年,禹宁在担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期间,对县自然资源局多次移送的朗洞镇顺发砂石场违法占地问题线索不重视,未安排人员对反映问题进行实地核查,导致该砂石场实施违法占地行为长达三年之久,造成环境污染。2021年12月,禹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榕江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县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主任周海慢作为问题
2016年至2021年,周海在担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县城镇规划管理办公室主任,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县自然资源规划技术服务中心主任期间,对江景名城房开项目建设监管不力,工程验收流于形式,未发现房开商违反人防工程建设规划,少建234个停车位的问题,发现问题后又仅下发整改通知,未扎实跟进监督,导致问题久拖不结,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0月,周海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榕江县兴华乡原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乡长蒋仕斌,农业服务中心原副主任潘井堂假作为问题
2021年1月,县农业农村局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对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治理情况进行排查,兴华乡农业服务中心副主任潘井堂作为畜禽养殖工作负责人,未对辖区内畜禽规模养殖场开展实地排查,就直接以“零问题”报送分管领导审核。时任兴华乡分管农业副乡长蒋仕斌明知兴华乡利民养殖场存在粪污外溢问题,仍签字同意上报,致使该养殖场粪污长期直排都柳江,污染水质,被省、州环保部门通报,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1月,蒋仕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潘井堂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上述3起典型案例,有的履职不力、监管缺失,有的慵懒怠政、失察失职,有的弄虚作假、消极应付,其根源是政绩观错位、权力观扭曲、责任心缺失,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祟的具体表现。相关人员被严肃查处,教训深刻,务必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党组)要从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动向新表现,既要抓好看得见、摸得着的具体问题的查摆整改,又要着力可操作、管长远的制度机制的健全完善,从严教育管理党员干部,切实推动干部作风转变。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把自己摆进去,主动查摆、带头整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关键少数”带动大多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贯彻落实新国发2号文件、疫情防控、安全稳定等重大决策部署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等突出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典型问题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以钉钉子精神推动干部作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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