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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东南某购物中心拒不整改,被罚款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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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04-29 11:19:22  来源:黔东南消防  

  4月6日,施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在对位于施秉县城关镇城南安置区某购物中心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位于建筑首层,建筑面积约为1100平方米,属于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在此之前,施秉县消防救援大队已多次上门提醒,该场所负责人营业前必须到消防部门申请办理消防行政许可证,但该场所负责人仍然执意无证经营。针对这一违法行为,施秉县消防救援大队监督执法人员立即对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同时通知场所负责人到队接受调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施秉县消防救援大队给予购物中心责令停止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3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县消防救援大队将继续加大消防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一批非法违法行为,确保消防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落实落地。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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