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行动重点惩治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食品、保健品、药品、收藏品、家居用品等)”、宣称“以房养老”、代办“养老保险”、开展“养老帮扶”等为名实施的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诈骗,以及针对老年人进行“洗脑”的虚假广告犯罪。把追赃挽损作为养老诈骗犯罪案件的重要内容贯穿于检察办案全过程,最大限度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查找发现、督促整改养老领域存在的管理漏洞和风险隐患,加强溯源治理。
专项行动要求,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发动群众,注重案件线索收集办理。曝光一批涉养老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开展普法宣传,增强人民群众法治意识,提升老年人识骗防骗能力,进一步形成养老诈骗“人人喊打”的社会氛围。
全省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能动履职,创新思路,强化与其他机关协同配合,形成打击合力,确保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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