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工作以来,有效推行保护发展森林资源“造、封、管、护”一体化,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林长管理长效机制,精心制作林长公示牌,县、乡、村三级林长公示牌在11乡镇重点林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和绿色通道陆续“亮相”。林长公示牌是有效推进林长制信息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重要平台,公布了三级林长的姓名、职务、监督电话,明确了林长职责和责任区域,以图文方式标明了各林长责任区域的位置、界限等基本情况,进一步拓宽了广大群众参与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监督管理的途径。
据悉,黄平县现有林地面积101813.50公顷,其中有林地78041.18公顷;灌木林地22460.51公顷;未成林造林地694.71公顷;苗圃地49.78公顷;无立木林地2868.71公顷;森林活立木蓄积654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61.12%。三级林长公示牌重点覆盖舞阳湖国家级森林公园、上塘朱家山自然保护区、平溪大湾山自然保护区以及重点公益林管理区。 截至目前,黄平县现有县级林长共35人,乡(镇)级林长共111人,村(社区)林长共554人。黄平县将划定舞阳湖国家森林公园、上塘朱家山自然保护区、平溪大湾山自然保护区、舞阳河风景名胜区、国有林场和11乡镇重点林区为森林资源重点保护区域,在这些重点保护区域设立林长制公示牌50块,其中:县级林长制公示牌设立17块,乡(镇)林长制公示牌设立11块,村级林长公示牌设立22块;每块公示牌均设立在各交通路口、公众易辨识、人流量大的醒目位置。公示牌进一步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划定森林资源保护范围,落实保护发展森林资源和生态修复的保障措施。
黄平县林长公示牌的设立和林长制管理长效机制的制定,进一步明确了林长制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组织体系、工作职责等相应的保障措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推动三级林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增强保护发展森林资源的责任感,使保护绿水青山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火有人防、责有人担”;切实以林长制促进“林长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持续发展的责任体系,推动保护森林资源高质量发展。 (张军)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