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黔东南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指南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2-07-07 06:46:41  来源:黔东南新闻网,心动930  

黔东南州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指南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联系方式:

  电话:(0855)8239730

  邮箱:qdnzxw@163.com

  黔东南新闻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受理和处置管理办法

  1、为规范黔东南新闻网举报投诉受理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网站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范围:

  ①垃圾广告(垃圾推广信息,违禁物品信息举报)

  ②色情淫秽(色情图片、色情文字内容,低俗内容举报)

  ③政治反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内容举报)

  ④钓鱼诈骗(木马病毒、钓鱼信息、诈骗信息举报)

  ⑤网络敲诈(网络敲诈和有偿删帖)

  3、黔东南新闻网安排专人负责举报投诉的受理工作,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4、举报人的举报方式不受限制,鼓励举报人使用真实姓名、工作单位、住址或提供其他通讯方式,并提供相关证据,以便核查情况。

  5、发现已受理的举报投诉管辖权限不明的,应先予以报告。不属于本网站处理范围的,应及时告知举报人,有条件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

  6、指定专人负责受理各类举报投诉,遵循及时受理、快速处理、迅速反馈的原则,畅通举报投诉渠道。

  7、按照以下程序处理举报投诉受理:

  (1)受理登记

  ①受理来源分为来电、来访、来信、上级交办、有关部门移送等方式。

  ②投诉举报的受理登记实行首(问)接负责制。接到举报投诉时,最先受理的人员应当详细记录相关信息。对来访举报的,应指派专人接待;对电话举报的,应指派专人听取内容并做好记录;对书面举报的,应做好登记并后附原件。举报投诉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等由举报投诉人自愿陈述,不得因匿名举报投诉而拒绝受理。

  ③不属于本网站职责范围的举报、投诉事项,应当先向举报投诉人说明,告知其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投诉。

  ④投诉举报案件受理人员应做到态度热情礼貌,语言文明规范,处事认真严谨。

  (2)报告和交办

  ①对受理的举报,由专员向主管领导汇报签批后进行处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内进入反馈流程。

  (3)反馈

  ①举报投诉处理完成后,应由首接人员向举报投诉者及时反馈,无法反馈的需予以注明。

  ②对于上级交办和有关部门移送的举报投诉,应以书面形式将查处结果向交办、移送的相关部门反馈。

  8、举报投诉受理及查处过程中所形成的资料,要及时收集整理归档。

  9、在处理举报投诉受理过程中应做好保密工作,对检举、揭发、投诉的材料及有关内容应妥善保管,严禁泄露给被投诉举报单位或个人。与投诉、举报案件由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惊!高速上“宝马”悠闲的“散步”,交警及时处置保平安
下一篇:昨日!一面锦旗送到黔东南州人民政府这间办公室!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