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案中,申请执行人杨某荣与被执行人王某琴系叔嫂关系,因申请人杨某荣于2019年修建了一段为了分清双方地基范围的水泥砖围墙,被执行人王某琴以该围墙侵占到自己宅基地范围为由进行破坏及干涉,由此引发了家族亲属之间的矛盾纠纷。该案经一审审理判决王某琴停止侵害,不得干涉、阻拦杨某荣修建围墙的明确义务,王某琴不服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经审理认为上诉请求不成立,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判决。法院裁判生效后,王某琴拒不履行,仍然干涉、阻拦申请人杨某荣实施修建围墙,后杨某荣向麻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向被执行人王某琴送达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为了实现法理情理相结合,促进案件的顺利执行,执行法官从亲情下手,多次向当事人双方释法明理,亲自到当事人双方争议地点察看丈量以明确各自土地使用范围,设身处地地为双方当事人做工作,晓之以情,动之以理,最终被执行人王某琴认识到自身行为的不当之处,并表示不再侵害杨某荣的合法权益。另申请人杨某荣主动放弃案件起诉费,主动承担案件执行费,矛盾得以化解,该案得以圆满执行完毕。
该案从立案至责令整改、执行完毕,仅用了半月时间,有效的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下一步,麻江法院执行局将继续加快工作节奏,紧盯工作目标,抓好重点指标,提质增效,最大限度快速兑现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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