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杨某某带着梁某某签下的欠条再次来到从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寻求帮助,欠条于2021年2月8日签下,承诺2021年3月底还清,超过期限将近6个月,梁某某还是没有还钱的意思。工作人员当场给梁某某打电话询问情况,并征求梁某某意见是否愿意到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进行调解,梁某某不配合人民调解,不愿意到现场调解。经过工作人员向杨某某所在村委会核实其家庭经济状况,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当场给杨某某联系了律师会见,交流案情。
经过律师一个多月的调查取证、梳理案情、整理材料、到法院立案、开庭等环节的努力,2021年10月26日,梁某某当庭还清欠了杨某某6年多的辛苦钱。
2021年12月17日,杨某某怀着感激之情给从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送来一面印着“为民解忧,爱心永存”的锦旗。他说“感谢国家、感谢政府,谢谢你们帮助我,你们是真正的为民服务。”通过从江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为民办事实,杨某某感受到党和国家对退伍军人的关心,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项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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