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一:
11月21日晚上10时许,已经休息的执行干警接到线索——被执行人柯某在龙里某酒店入住,干警立即决定驱车前往龙里,随即在当晚23时柯某被执行干警控制并拘传至麻江法院。
回到法院后,柯某一直强调自己没有能力支付所欠债务,但在听到执行干警和法警当晚的值班安排后,迫于法律威严,柯某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协商并四处筹钱,凌晨3点,柯某支付30000.00元后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分期履行协议。
案件二:
凌晨2点,执行干警又接到一举报线索,被执行人赵某在龙里某宾馆入住,在龙里县公安局的协助下法院执行干警将赵某予以控制。执行干警在22日清晨驱车前往龙里,办完交接手续后,将被执行人赵某拘传至麻江法院。
在拘传赵某回麻江法院途中,干警督促赵某筹钱并告知如不履行将对其进行拘留。上午12时,赵某当场履行20525.00元,其中迟延履行金4000.00元,至此,本案已全部执行完毕。
本月至今为止,麻江法院共计控制被执行人9人,实际拘留2人,共计履行金额13.76万元。麻江法院紧抓年末执行高峰期,加大执行力度,不分假日和昼夜,为确保胜诉当事人的权益得以兑现,执行干警一直在路上。 (作者:蒙春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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