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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滞留缅北的人员 黔东南又一个县发声:规定时间内不回来就抓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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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1-11-22 11:24:38  来源:黄平公安  

《关于敦促非法滞留境外的黄平籍人员限期回国返乡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依法严厉打击整治中缅边境跨境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大局持续稳定,根据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给黄平籍滞留缅北人员、中缅边境等境外国家(地区)非法出境人员、境外从事电信网络诈骗、赌博、走私、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人员(以下统称“滞留人员”)改过自新、争取宽大处理的机会,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对上述人员进行劝返,特通告如下:

  一、本通告所称黄平籍是指户籍地为黄平县内的人员。

  二、所有滞留缅北的黄平籍人员必须于2021年11月30日前回国返乡。回国前,须提前7天通过电话或家属向户籍地派出所报备,并通过正规渠道回国。入境后,要严格遵守国内疫情防控相关规定,防止境外疫情输入。

  三、目前仍然滞留缅北的黄平籍人员,要认清形势,珍惜机会,在限定期限内回国返乡投案自首,到户籍地派出所配合公安机关审查。对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或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四、非法滞留境外人员必须经国家口岸回国返乡,严禁擅自闯关、偷越国(边)境回国,违者将依法从重追究责任。滞留缅北人员家属要及时联系劝告敦促其尽快通过正常渠道回国,并积极配合政府和公安机关做好劝返入境工作。

  五、对拒不接受政府、公安机关劝返仍滞留缅北人员,公安机关将坚决采取有力措施实施抓捕,并依法严惩。

  六、对于非法滞留东南亚其他国家、地区的黄平籍人员的劝返工作,参照上述政策执行。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跨境违法犯罪线索,直接抓获或协助公安机关抓获和劝返黄平籍滞留缅北人员的(滞留缅北人员的直系亲属除外),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奖励。对威胁、报复举报人的,依法予以严惩。

  联系电话:0855-2432127

  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法院

  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贵州省黄平县公安局

  贵州省黄平县司法局

  2021年11月13日

原件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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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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