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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12月24日,法院以陈某、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6年和2年10个月。后陈某提出上诉。
今年4月2日,黔东南州中院审查后认为,该案部分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裁定发回重审。
9日,雷山县法院重审判决此案,判处陈某有期徒刑5年10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判处王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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