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认定习水县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
为三级综合医院的公示
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县级医院服务能力推荐标准》等有关要求,我委组织专家组,于2021年9月27日—30日对习水县人民医院等5家医疗机构进行三级综合医院现场认定,5家医院均达到三级医院认定标准。认定结果经2021年11月2日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办公会审议:同意习水县人民医院、绥阳县人民医院、红花岗区人民医院、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福泉市第一人民医院认定为三级综合医院。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公示期间向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反映,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时间:2021年11月12日-2021年11月18日
联系电话及传真:0851-86891750,86891629
贵州省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
2021年11月11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