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农村厕所革命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经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成立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决定成立贵州省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及组成人员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统筹、协调、指导全省农村厕所革命有关工作,研究全省农村厕所革命重大政策、重大事项和重要举措,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二)组成人员
组长:
吴胜华 省政府副省长
副组长:
黄光江 省政府副秘书长
张集智 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穆嵘坤 省乡村振兴局局长
成员:
杨凌志 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
秦水介 省科技厅副厅长
周学华 省财政厅副厅长
夏清波 省自然资源厅副厅长
苗智会 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
周宏文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厅长
王开禄 省水利厅副厅长
张 明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郑 欣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
张 巍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
徐国骏 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吴 坦 省乡村振兴局副局长
徐元刚 省生态移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农业农村厅,张集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明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不刻制印章,因工作需要印发有关文件由省农业农村厅代章。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按照有关规定程序报批。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统筹协调、部署推动、调研指导、调度研判、监督检查全省农村厕所革命各项工作。有针对性提出政策建议,拟定需要由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协调解决相关具体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以及领导小组安排部署。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1.省委农办、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履行好牵头抓总职责,加强与各有关部门沟通协调,统筹抓好农村改厕工作。
2.省发展改革委。做好农村改厕项目规划、立项、审批和政策支持,合理安排建设时序,指导市县做好农村改厕项目申报工作。
3.省科技厅。支持新型农村改厕实用技术和产品研发,加快推进节水型、少水型设施设备的研发和技术储备。
4.省财政厅。积极争取和筹措资金,落实好农村厕所革命财政奖补政策,按规定做好厕所革命经费保障相关工作。配合业务主管部门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管理,强化资金绩效,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5.省自然资源厅。指导各地在村庄规划编制中统筹安排农村公共卫生厕所、粪污集中收集处理设施等规模布局。指导各地做好农村设施用地审批工作。
6.省生态环境厅。结合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和黑臭水体整治抓好农村厕所粪污治理,指导市县因地制宜有序建设农村厕所下水道管网和污水处理设施,推进厕所粪污分散处理、集中处理或接入管网统一处理。
7.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农村公共厕所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明确建设要求,制定建设标准,引导农村新建、改建住房时要配套建设卫生厕所。
8.省水利厅。坚持改厕与保障供水同步,在保障农村饮水安全的前提下,积极为推进农村改厕提供供水保障;有条件的地方,加大支持农村集中供水管网延伸接入,扩大服务范围。
9.省文化和旅游厅。坚持建管并重,强化乡村旅游景区旅游厕所建设管理长效机制,切实提升乡村旅游景区旅游厕所标准化建设管理水平。
10.省卫生健康委。做好农村改厕技术保障和爱国卫生运动中改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省市县三级农村厕所革命技术支撑服务体系,组建专家技术服务队伍,加强对农村卫生厕所建设和粪污无害化处理的技术指导,组织开展农村厕所建设和维护相关人员培训。结合爱国卫生运动,加大健康文明如厕的宣传推广。
11.省市场监管局。加强农村改厕产品质量监管,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推进农村厕所验收、管理管护以及粪污资源化利用的标准制修订。
12.省生态移民局。指导各地做好移民搬迁农户户厕后续管理。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做好移民安置点厕所粪污集中收集、处理。加强移民安置点公共厕所建设和后续运行管护。
三、工作机制
(一)领导小组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会议由组长或组长委托的副组长主持。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相关工作时,可临时召开部分成员单位会议,也可邀请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二)领导小组议定事项以领导小组名义印发会议纪要,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定期督导检查和明查暗访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对工作中发现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有关问题,按规定移送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落实领导小组确定的工作任务和议定事项,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并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确保各项工作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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