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民政府近日发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江口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批复同意从2021年12月31日起对2条高速公路共计12个匝道收费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批复详情——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江口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
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黔府函〔2021〕182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江口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88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江口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鱼粮溪、黄牯山、羊桥、天星、朱家场5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并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江口至玉屏(大龙)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51年12月30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中交江玉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
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
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批复
黔府函〔2021〕183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宜的请示》(黔交呈〔2021〕89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沿河南、晓景、沙子坡刀坝、天堂温泉、潜龙洞、孟溪、妙隘7个匝道收费站,经验收合格后投入营运收取车辆通行费。
二、沿河经印江(木黄)至松桃高速公路收费期限30年,从2021年12月31日起至2051年12月30日止。
三、收费标准由你们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标准和高速高等级公路货车试行计重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黔府办发〔2007〕37号)及《省人民政府关于贵州省调整收费公路货车通行费计费方式工作方案的批复》(黔府函〔2019〕137号)等有关规定核准,向社会公示并接受监督。
四、收费工作由贵州中交沿印松高速公路发展有限公司组织实施,抓紧办理完善相关手续,切实加强管理,提高工作水平和服务质量。
贵州省人民政府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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