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居民用气价格最高限价由2.98元/立方米调整为3.52元/立方米,由企业在不超最高标准范围内合理确定。
二、工作要求
(一)燃气企业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营业场所等渠道,主动宣传非居民用气价格政策,确保用户应知尽知,做好价格、收费、服务承诺等信息公示工作。
(二)认真做好偏差结算工作。在本期调价供应结束后,燃气企业要做好实际气源采购价格与预值偏差结算工作,可在下联动周期进行补偿或对冲。贵公司应妥善保存气源采购交易记录、账簿凭证和其他相关资料,真实、完整反映气源采购金额,为偏差结算提供基础支撑
(三)严格执行价格政策。贵公司严格按规定时间和幅度执行降价政策,不得推迟执行时间和截留价格额度,妥善做好价格变动前后气表抄收和气费结算工作。学校教学和学生生活用气、养老福利机构用气价格为2.72元/立方米。
(四)以上价格从2021年11月1日起执行至2022年3月31日止。
凯里市新能燃气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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