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新闻中心- 黔图汇- 人才网- 视听中心- 专题- APP

订阅
首页| 全州| 时政| 领导| 县市| 综合| 发布| 视听| 行业

从江:女子网上发布不实视频,被状告至法院赔礼道歉!

在线投稿邮箱:tougao@qdn.cn  新闻热线:8222000  值班QQ:449315
时间:2021-02-24 11:52:55  来源:从江县人民法院  

  如今,微信、微博、抖音、快手等平台成为大家生活中不能缺少的一部分,与亲朋好友交流聊天,用朋友圈、短视频记录生活的点滴,分享开心的片段,吐槽不顺心的事等等,已经成为一种习惯,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网络平台发布不实言论会给自己惹来麻烦。

  2021年2月20日,从江县法院调解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发布不实视频者自愿赔礼道歉并赔偿对方精神抚慰金。

  经了解,吴某在兰某的丈夫曹某的工厂上班,兰某认为两人关系暧昧,2020年8月将吴某的不雅照片发布到微信群里,吴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被侵犯,向当地的派出所报案。经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兰某删除不雅照片并录制道歉视频并发到微信群向吴某公开道歉。

  在达成调解协议一个月后,吴某仍然在微信群内转发兰某的道歉视频,兰某认为吴某的行为是故意让其难堪,又一次在个人抖音上发布吴某的照片,使用吴某的姓名及家庭住址并配文“勾引别人老公还得意,专门骗人家钱,你们看到注意呀”等不实言论。吴某认为其名誉权受到侵犯,遂将兰某状告至法院,要求兰某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个人精神损失。

  从江县法院受理后,经法官耐心调解,充分释法说理,兰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严重影响了吴某的个人生活,自愿录制道歉视频用个人抖音号发布,同时转发至微信群澄清并适当赔偿吴某精神抚慰金。

  网络空间同现实社会一样,既要提倡自由,也要保持秩序,利用微信、抖音等网络平台散布不实信息,都将承担相应的责任,希望大家共同维护网络空间秩序,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潘海玉)

责任编辑:吴如贵【收藏】
上一篇:百年党史明初心,书写新时代奋斗新篇章
下一篇:最后一页

相关新闻

声明: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