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中,大队检查人员对辖区小门面、小场所进行了全面的火灾隐患排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部分小门面、小场所存在店内线路敷设不规范未穿管、灭火器使用方法不清楚、店内工作人员消防意识不强等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队监督员当即要求场所负责人对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进行立即改正,对不能立即改正的场所,大队执法人员下达了限期整改通知书。
通过此次火灾隐患曝光检查,进一步强化了辖区小门面小场所消防安全责任意识,提升了单位整改隐患的自觉性。下一步,大队将继续加大对小门面小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切实提升监管效能,为全县消防安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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