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远县人民检察院为切实落实司法为民宗旨,积极主动摸排国家司法救助案件线索。在一次人大代表讨论会议中,与会检察干警听到一位人大代表提出,在一起故意伤害致死案件中,被害人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被害人之母患有乳腺癌需长期治疗,因丧失了家庭主要劳动力,家庭缺乏有效经济来源,家庭十分困难,希望能有政策给予帮助。检察干警听了之后,主动与代表了解情况,并及时启动国家司法救助程序,向当事人了解实际情况。
通过调查,承办人对申请人家庭有了深入了解,认为当事人的情况符合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接下来,将尽快向相关审批部门报告,督促落实国家司法救助金。(何龙健 长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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