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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柱县检察院就杨某某不服
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林业行政处罚意见一案举行公开听证。听证会由分管副检察长蒋大泉主持,会议邀请了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代表、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作为听证员参加听证会。
会上,主持人介绍了此次听证目的和议程,检察官介绍了案件基本情况和需要听证事项,杨某某因超出采伐许可证滥伐林木被天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作出责令补种树木,并处滥林木价值五倍罚款的行政处罚意见。杨某某认为五倍罚款过高,希望能从轻处罚。经查实,杨某某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已补种林木。针对杨某某滥伐林木行为是否能够从轻处罚的听证事项,听证员针对有关问题对杨某某和行政机关进行了充分提问。经听证员评议,一致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坚持惩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杨某某认错认罚态度好,且已积极补种林木,生态环境得到修复,其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较为困难,从脱贫攻坚大局出发,建议在法定三倍至五倍罚款幅度内对杨某某从轻处罚。行政机关听取评议意见后表示同意对杨某某从轻处罚,按照滥林木价值三倍罚款予以处罚。杨某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愿意接受从轻处罚,感谢天柱县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听证会,使自己得到了一次很好的法治教育课,今后会遵纪守法,做一个好公民。
此次听证会得到了各位听证员的充分肯定,本次公开听证防止了因案返贫,传递了司法温度,希望检察机关今后多开展听证工作,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矛盾,更好地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戴有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