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5月23日,天柱县公安局出入境大队接到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通报,天柱县某酒店隔离点有2名被隔离人员疑是偷渡人员。接到通报后,天柱县公安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
经查,2020年4月初嫌疑人吴某标邀约杨某键、杨某荣偷渡前往缅甸打工,4月15日找到“蛇头”带路乘坐大卡车从云南偷渡出境,5月5日从境外偷渡回国,回国后吴某标与杨某键返回天柱,并在天柱县某酒店隔离点进行隔离,杨某荣则是与其妻子在云南省务工,6月11日嫌疑人杨某荣投案自首并被办案民警从云南押回归案。
目前,吴某标、杨某键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分别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罚金人民币2仠5百元的处罚;杨才荣因犯偷越国(边)境罪,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罚金2仟元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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