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
天柱县石洞镇小学教师龙某某以在凯里市开发区购买商品房的名义向天柱县管理部提交了申请材料,并于5月15日成功提取了99900元。
5月18日
该县管理部业务办理人员在排查过程中,发现龙某某材料有疑点,立即告知本人暂勿动用该款项,并与凯里市开发区不动产管理中心、天柱县国家税务局进行了具体核实。
" 经过两天的核实认证,龙某某所提供的提取材料为虚假材料。" 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天柱县管理部工作人员表示,5月19日,管理部将提供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事实通知了当事人,并告之他骗提行为的严重性,限定他在5月28日前把所骗提住房公积金99900元如数退回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专户账上,同时管理部将龙某某骗提情况通报给所在单位,要求单位领导督促龙某某如数退回骗提的住房公积金。
6月2日
龙某某将骗提的99900元住房公积金退回到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专户账上,天柱县管理部成功地将这笔骗提住房公积金追回。
"我知错悔改,以后绝不再犯。"事后,管理部负责人对龙某某进行了批评教育,龙某某诚恳地承认了自己的错误和无知,并保证以后不会发生类似事情,承诺将以自己为例让身边同事引以为戒。
管理部工作人员提醒
广大缴存职工,要依法办理住房公积金业务,自觉遵守住房公积金政策法律法规,不要轻信非法中介机构,抱有利用虚假材料骗提住房公积金的侥幸心理,不要轻信不法分子诱惑,为不法分子牟取不当利益提供可乘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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