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现场
今年2月26日下午,龚宗辉92岁的母亲生病,他驾驶机动车出入天柱县农业发展银行卡点进入小区去看望母亲。
在第一次通过卡点时,他通过量体温进入,几分钟后,龚宗辉又从小区走出去买药,卡点工作人员对他提出了疫情防控要求,他骂骂咧咧的,最后,龚宗辉把卡点的栏杆“甩”开,自己驾车走了。就此,检察机关认为,他实施了暴力。
2月26日 龚宗辉进入小区的视频截图
拿到药之后,龚宗辉再次返回卡点,这时,公安人员已到场。但允许他先把药送回家。
到家后,民警要求龚宗辉出来向卡点工作人员道歉。但期间,只有同来的朋友道歉,龚宗辉在现场吵闹,辱骂执勤人员和群众,造成现场秩序混乱。
2月26日 龚宗辉进入小区的视频截图
庭审中,天柱县人民检察院以妨害公务罪来追究龚宗辉的刑事责任。要求判处其拘役两个月。
庭审中,龚宗辉当庭认错。他的辩护律师认为,龚宗辉没有实施暴力威胁的方式,无法构成妨害公务罪。律师特别提到,龚宗辉“甩”开栏杆这件事,其实就是开门一样的动作,不属于暴力行为。
尽管有证人在法庭出示的书证上表示,龚宗辉意欲打人……律师认为,这是证人的主观臆断,没有证据。
庭审现场
律师还认为,龚宗辉第二次出卡点时,因为防控卡点只准出不准进,进去比出来要严格得多,但卡点工作人员在龚宗辉出来时,严格执行防控措施,这点存在瑕疵。
所以,律师认为,龚宗辉的行为没有形成暴力行为,没有构成妨害公务罪,只是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应该按治安管理处罚法,对他进行行政拘留等处罚,不能追究龚宗辉的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
但是,律师的观点法院并没有采信。最终,法院认定龚宗辉实施了暴力行为,因而追究其妨害公务罪,判处拘役其两个月。
龚宗辉当庭表示对判决不服,决定上诉。
据公安机关之前发布的信息:2020年2月26日18时许,龚某辉(男,55岁,天柱凤城退休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多次进出天柱县凤城街道高龙路疫情防控值守点,拒不配合值守工作人员开展信息扫码、体温检测等疫情防控措施,并当场恶言辱骂、威胁值守工作人员,严重破坏疫情防控秩序,造成不良影响。经群众报警后,被处警民警强制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被告人龚某辉的上述行为已涉嫌妨害公务罪,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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