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发放城乡低保金7923.99万元元;发放特困供养资金1789.18万元;发放半失能、全失能特困供养人员料护理费209.52万元;发放60年代精简退职老职工生活补助费55.8万元;全面落实孤儿、高龄老人及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发放孤儿生活补助资金66.39万元;发放高龄老人补贴资金502.605万元;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资金268.91万元;发放易地扶贫搬迁贫困移民一次性临时救助金2348.85万元。
同时发挥临时救助制度的托底线、救急难作用,对因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和个人,实施临时救助631人次,发放临时生活救助金258.455万元,保障了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权益。(姚敦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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