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申请人赵某、孙某与被执行人吴某合伙承包了部分石阡县白沙镇境内的某公路段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吴某与赵某、孙某另行协商,由赵某、孙某为其供应砂石,并签订了“砂石料供销合同”,约定了砂石款的价格及支付方式。后经双方结算,吴某下欠赵某、孙某砂石料及运输费合计123153元,由吴某的出纳谢某权手写欠条后,吴某在欠条中进行了签字确认。事后,经赵某、孙某多次催收,吴某以工程款未结算为由至今拒付,赵某、孙某无奈之下,遂向石阡法院起诉。后经法院依法调解,吴某承诺于2020年1月24日前支付赵某、孙某123153元,但调解生效后,吴某仍不履行调解书所的义务,赵某、孙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立即向被执行人吴某下达执行通知书,经多次联系吴某,吴某均以在外地做工程为由,拒不露面,逃避执行。经过立案调查后,未发现吴某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其名下车辆也在外无法执行,案件一度陷入僵局。近日,申请人意外发现了被执行人吴某的行踪,于是便立即联系执行法官。在接到申请人的执行线索后,执行法官来不及收拾行装及吃早饭便驱车赶往。
因担心被执行人吴某溜走,执行法官及执行干警一路上一口饭没吃,持续开车5个多小时,终于在榕江县平永镇深山半腰的工棚里见到了“一直在安徽”的吴某。
随后,执行干警对吴某宣布拘传后,将其带离工棚准备转回石阡做进一步的询问及执行,在带离过程中,被执行人吴某对自己拒不履行义务的行为感到后悔,承诺会积极履行义务。在征求了申请人的意见后,双方在回来的路上达成了和解协议,并以一台陆地巡洋舰牌车辆为案件提供了担保,至此案件得以执结。
执行干警们来回连续长途奔波800多公里,回到家已经是凌晨1点多。就连申请人见了我们,也不仅发出感慨,你们确实太辛苦了。
“忙碌并快乐着”,这是奔波了一天的执行干警发自肺腑的感叹。虽然身体会感到疲倦,但是精神永不会倦怠。他们始终不忘初心、充满激情,用实际行动践行责任,守护司法正义,他们都是最可爱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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