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申请执行人聂某与被执行人石某一起来到法院,石某兑现部分案款后将自己被扣押的车辆以5000元卖出,一并兑现给申请执行人,双方当事人就尚未兑现的部分达成和解履行协议,此案得以顺利执结。
为何一直玩“失踪”的石某却主动到法院兑现部分案款并转让车辆来兑现?原来是7月25日,夜幕降临榕江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一通急切来电,称其发现被执行人石某的车停放在某饭店前,执行人员火速出击,经信息核验,下达扣留车辆手续,并在不影响群众正常活动的情况下迅速进行了扣押、人车疏导、信息留存等工作,最终将该车辆扣押至指定停车场。
该车辆被扣押后,被执行人主动现身,经执行人员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表示自己已经明白其中利害性,也深知自己先前欠债不还且故意隐匿行踪的行为影响十分不好。而后经双方自行询价,车辆价值不高,申请执行人同意被执行人石某以不低于5000元的价格自己处置,最终石某以5000元的价格出售了被扣押的车辆,并将该笔款项兑现给聂某,最终双方在榕江法院执行局的组织下达成和解长期履行协议。
近年来,榕江县人民法院在面对突发紧急情况时能做到高效、规范应对,充分利用线索“悬赏”等机制,结合“智慧执行”等现代化手段,进一步地提升执行工作效率及执行工作现代化水平,为建立执行长效机制作出有益尝试。(石昌吉、吴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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