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1
榕江县兴华乡杨某因不满政府为其亲戚李某家三楼实施“透风漏雨”工程,酒后用柴刀砍、脚踢等方式将政府已装好的“透风漏雨”板子损坏,造成不良影响。经民警多方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杨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15日。
案例2
3月29日,榕江县平阳乡村民刘某因自己未能享受脱贫政策对脱贫攻坚干部不满,在微信群辱骂脱贫攻坚干部。经民警调查取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刘某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
任何诉求都应该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进行解决,切莫为一己私利以身试法。对于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诉求,我们将坚决予以维护。任何阻碍脱贫攻坚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均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坚决依法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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