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娟、尹某与陈某忠、刘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中,对被执行人陈某忠名下的房屋挂网拍卖,拍卖成功后,向陈某忠送达腾退房屋告知书,并多次电话联系陈某忠,要求其前来法院办理相关手续,陈某忠先是拒绝接听执行干警电话、拒收快件,后陈某忠直接与法院玩起“失踪”,企图以“失踪”来阻碍法院的执行。为顺利交付房屋,法院决定对该房屋强制腾空,“打开执行记录仪,按照预先方案开始腾房”,在麻江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的一声令下,执行干警依次进入房屋对屋内物品进行清点。至下午17时许,法院将被执行人陈某忠屋内物品全部搬迁至指定场所,腾房行动圆满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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