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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山:洒农药起纷争,及时调解促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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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0-03-24 16:02:33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本网讯  2020年3月21日上午,丹江镇司法所收到水电村村民余某美、张某的申请书后,丹江司法所所长立即联系镇综治办主任及水电村村支两委到现场。


 
        并组织申请方和被申请方的人员到现场了解情况,申请方余某美的菜地和被申请方张某的田毗邻,由于张某富的田里长满了杂草,2020年2月26日晚,张某富在自家田里喷洒除草剂,进行田间除草,不料当日风大,张某富在喷洒过程中,部分农药飘到隔壁余某美的菜地,余某美当晚在自家菜地讨菜回家吃,第二天余某美和张某母子感到身体不适,便到医院检查,医院检查结果表明余某美和张某母子是受到农药影响所以引起身体不适。余某美回家后发现自家的菜地上的菜出现枯黄的现象,随即她找到张某富,余某美便要求张某富赔偿医疗费损失2240元,而张某富认为自己喷洒的农药影响不大,赔偿金额偏高,双方就赔偿金额产生异议。

  双方争执过后,调解员根据《侵权责任法》规定,公民、法人因过错侵害他人财产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损害发生后,张某富有义务承担余某美和张某母子在医院产生的经济损失,调解员采取面对面、背靠背等多种方式进行调解。经过调解员的耐心解说,张某富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表示愿意承担相应的责任,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协议,由杨某昌一次性赔偿余某美1120元,双方握手言和,并当场签订协议书。经过这次教训,双方当事人都深刻地认识到农药安全使用的必要性。(李建生)

责任编辑:张玲嫣【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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