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16日,天柱县公安局坪地派出所接到坪地镇云洞村脱贫攻坚指挥所工作人员报警称,村民杨某某故意在村委会闹事,干扰脱贫攻坚指挥所正常工作秩序,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请求派出所出警。
接到报警后,坪地派出所民警立即出警赶往现场开展调查。经调查,杨某某,男,52岁,天柱县坪地镇云洞村人,因好吃懒做,被村民取外号“懒子”。2019年5月杨某某到村委会申请低保,随后扶贫驻村帮扶干部入户开展核实,发现杨某某户不符政策,未能评上低保,为此,杨某某心生抵触,不配合不支持脱贫攻坚工作,虽经工作人员大量工作,但杨某某仍我行我素。11月16日,杨某某到村委办公地看到村委会宣传画展上印有工作人员到其家中入户调查相片后,杨某某以评不上低保为由故意损坏宣传画展,工作人员上前劝说、阻止,杨某某不但不听劝解,反而恐吓、威胁扶贫驻村帮扶干部,并将整块宣传画撕毁。
杨某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损毁公私财物,天柱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依法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6日的处罚。
凡本网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的所有作品,均为黔东南信息港合法拥有版权或有权使用的作品,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黔东南信息港”。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黔东南信息港)”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