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榕江废旧橡塑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信息公开(第二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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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9-07-12 10:27:38  来源:黔东南信息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保护公众参与办法》等文件的要求,贵州奥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委托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承担其公司榕江废旧橡塑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第二次公示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简述

  项目名称:榕江废旧橡塑再生资源综合利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单位:贵州奥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仁育村

  项目总投资:3500万元

  建设内容:项目利用榕江县工业园已停产砖厂和预制板厂场地。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8773m2,其中包括仓库、生产加工厂房、办公生活用房、辅助用房等。购置国内先进废旧轮胎裂解设备生产线12套,分两期建设。项目配套建设道路、绿化、给排水、供配电以及消防、环保等相关辅助工程。项目建成后,年产20700t吨热解油、16100t碳黑、6900t钢丝。

  二、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

  评价区各监测点各常规污染物的小时平均浓度和日平均浓度评价占标率均低于100%,即评价区内环境空气质量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环境空气质量较好。非甲烷总烃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详解》对应标准,硫化氢满足《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TJ36-79)表1中的居住区大气中有害物质最高允许浓度。

  (2)地表水

  监测结果及分析表明,项目所在区地表水体水质指标pH、高锰酸盐指数、BOD5、氨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六价铬的标准指数均小于1,说明建设项目所在区地表水体水质能满足《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水体功能要求。因此,项目所在区域地表水质量状况较好。

  (3)地下水

  各监测点评价因子的评价指数均小于1,无超标现象,水质良好。总体而言,评价区域地下水水质较好。

  (4)声环境

  通过对各监测点昼、夜间噪声值监测结果显示,项目厂界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3类标准。拟建项目厂界周围声环境质量现状较好。

  三、环境影响分析及污染防治措施

  (1)大气环境影响

  根据预测结果,项目排放的各污染物均能满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要求。项目完成后,在实施相应的防治措施后,本项目厂界没有超标点,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2)地表水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废水主要包括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污水排放标准项目施工期施工人员生活污水排入旱厕处理,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和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标准后通过吸粪车运往榕江县污水处理厂处理。经处理达标后排放,水质、水量不会对污水处理厂的水质、水量造成冲击。不会对周边水体及最终纳污水体造成不利影响。项目产生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冷却用水和地面冲洗等用水。

  (3)声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建成后,本工程对噪声采取了有效防治措施,厂界均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厂界最近敏感点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3类标准要求。因此,项目设备噪声不会对居民点产生影响。

  (4)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拟建工程产生的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和危险固体废物,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均能得到综合利用或由环卫部门进行处理;危险废物为废抹布、废机油、废碱液、废活性炭,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固体废物经故妥善处置后均不外排,拟建工程固体废物对外环境的影响很小。

  四、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2013年修正)》,本项目属于鼓励类类产业。

  根据《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国经贸技术[2002]444号)、《关于印发国家有关部门关于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项目,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及禁止外商投资产业的名录的通知》(第一、二、三批)中的有关规定,本项目既不属于重复建设项目、也不属于需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在禁止和限制投资产业目录中也没有相关内容。

  经查《部分工业行业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产品指导目录》(2010年本),不包含本项目所使用的生产设备。

  五、规划符合性

  项目符合榕江县县城市总体规划和榕江县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的有关要求。

  本项目用地不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规定之列,此外,《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中无明确款项涉及本项目。因此,项目用地及建设符合国土资源部《限制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和《禁止用地项目目录(2012年本)》的要求。

  六、结论

  本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和当地城市总体规划。项目在建设中和建成运行以后将产生一定程度的废水、废气、噪声及固体废物的污染,在落实施清洁生产、严格采取本评价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实施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以及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方案以后,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可以控制在国家有关标准和要求的允许范围以内,并将产生较好的社会、经济和环境效益。因此,该项目的建设方案和规划,在环境保护方面是可行的,可以按拟定规模及计划实施。

  七、建设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奥纳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

  联系人:刘潭 联系方式:15285610652

  联系地址:贵州省榕江县古州镇仁育社区花街路

  征求意见稿及意见表下载地址:https://pan.baidu.com/s/1j9WM2WQ1MTCfpJHE7tnHXg,b5uw

  公众可向提交书面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反馈意见。

  八、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贵州金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工 联系方式:0851-82203221

  联系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阳关大道北大资源梦想城2号地块

  公众可向提交书面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上方式反馈意见。

  九、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您是否支持本工程的建设,并简述理由;

  (2)您对本工程可能对周边环境造成的影响的意见;

  (3)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十、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社会各界如对本工程有上述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可于本公示发布10个工作日之内与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联系。
 

责任编辑:吴茜岄【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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